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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過失操作致電鑽產生火花引燃倉庫可燃物
  兩電鑽工被拘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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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海口一倉庫突發大火》
  (詳見本報昨日13版)
  □記者 鐘起的 實習生 邵靜漪
  通訊員 呂書聖
  本報訊 4日15時許,海口椰海大道海南錦州食品有限公司倉庫突發大火。記者昨日獲悉,兩電鑽工因在施工過程中過失操作,致電鑽產生火花引燃倉庫可燃物,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。
  海口市龍華消防大隊參謀陳華森介紹,4日下午,駱某和周某在海南錦州食品有限公司蒼西村9號倉庫清理被颱風摧毀的倉庫鐵皮屋頂時,使用電鑽擰開鐵皮上的螺絲,出現過失操作致電鑽產生火花,掉落在倉庫的紙箱上引發火災。海口市龍華消防大隊依據有關規定,給予當事人駱某和周某各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。昨日下午,兩人已被送往海口市拘留所實施拘留。
  消防部門提醒廣大施工單位,施工現場火花四處飛濺,操作不慎極易引發火災。因此,進行電焊、電鑽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時,必須要聘請有專業資質的人員,做到持證上崗,並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。  (原標題:兩電鑽工被拘10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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